她们在反抗,中修在镇压:中修治下出变态
四月中旬,上海市地铁静安寺站发生了一起偷拍案件。一名男子偷拍身穿高中校服的女生后,将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并配上极为低俗、变态的文案。该视频随即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一度收获三百多点赞,评论区也聚集起一群恶俗变态评头论足。该男子的行为引起女生及其家长极大愤怒。女生家长随后通过抖音平台联系该男子,要求对方下架视频,结果却被完全无视。事后,该男子仅删除了侮辱性的文案。
维权过程中,女生家长还发现该男子经营的账号中,有许多偷拍地铁上其他女性的视频,文案同样充满侮辱性。于是他再次通过平台投诉该账号,要求其被封禁,但次日发现,账号仅下架了女儿的视频,其他偷拍视频仍在。该男子态度极为嚣张,对要求删除视频的呼声表示“睬都不睬她们”,面对采访更是狂妄宣称:“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在受害者不懈努力下,上海警方才于四月十八日将该男子薛某行政拘留,并封禁其运营的账号“一只公交迷”。
事情至此表面上似乎完美收场——受害者权益得到维护,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社会一切看似恢复井然有序。中修政府得以站在所谓“男女矛盾”的一旁,充当“公正调停人”,从而进一步赢得赞扬。但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案件传播后,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细节浮出水面:为何制裁偷拍的法律依据竟然是“寻衅滋事罪”?
所谓“寻衅滋事罪”,说白了就是中修政府用于维稳、尤其是打击群众反抗的口袋罪。根据中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包括以下四种情节:(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严重秩序混乱的。从这四点来看,哪一点与本案情况直接重合?唯一能牵强附会的只是所谓“公共场所”与“秩序混乱”的条款,与男子上传视频并配侮辱性文案有关。一部分拥护中修政府的右翼分子竟还吹捧这是法律运用的“明智之举”,理由是:在中国,只有偷拍隐私部位才构成猥亵罪;若援引《民法典》有关肖像权,仅能走民事诉讼,对犯罪者惩罚更轻。于是,援引寻衅滋事罪反倒成了“巧用法律”的典范。实际上完全相反,这种观点不过是对中修政府无耻的美化罢了。
用寻衅滋事罪处理此案,根本不是“法律精巧运用”,而是彻底暴露中修法律体系的无能。男子的行为、言行、以及视频文案,充分体现出其流氓本性,其在地铁中多次偷拍女性的行为完全就是地痞流氓的行径。把一个穿着校服的高中女生拍下来,并配上“这妹妹不错”这类文字,除了说明该男子完全以嫖客视角看待女性,还有什么其他解释?在视频中被如此称呼的女生,究竟被看作是一个正在上学的普通学生,还是被当作一个供人窥视和“鉴赏”的商品、妓女?如果还要为其辩护,那请看看该视频的评论区:污言秽语遍地,甚至有用户号召更多人来“鉴赏”女生是否“真不错”,其猥琐程度令人作呕。受害女生表示,视频传播后“自己在学校成为了焦点人物”(《法治日报》)。这难道还不能清晰地说明偷拍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吗?
在如此明确的事实面前,若还说这与性骚扰和性威胁无关,那真是颠倒黑白。为何偏偏援引“寻衅滋事罪”?无非是中修政府为了平息群众怒火,在法无专条的情况下动用口袋罪“捂盖子”,一方面显得“反应迅速”、“处理有方”,另一方面又成功掩盖自身存在的法律缺陷,与长期对偷拍行为放任、包庇的反动实质。
首先,从群众能够取得的合法权益方面来看,中修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在法律上的差距极为明显。在其他国家,偷拍行为早已被明确列入刑法。以韩国为例,韩国设有《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对于偷拍与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以日本为例,日本政府于2023年新设“摄影罪”,即偷拍罪,规定:“偷拍是指在无正当理由且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其胸部、臀部、内衣等的行为,违法者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金(注:不限于隐私部位)。”反观中修社会,作为一个监控无处不在的国家,却始终在该问题上保持“立法空白”。这当然不是中修政府“一时疏忽”所致,而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想触碰这个问题——因为一旦立法明确,就等于公然承认这是一项严重社会问题;而在立法上向群众妥协,势必引发更大范围的群众反抗。这对那些骑在人民头上喝人民血的官老爷们来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其次,对于偷拍行为背后的资本主义父权制,中修政府更是全力维护和支持。必须明白,偷拍行为并非几个心理变态者的偶发行为,也并非起因于少数低俗网红“想红想疯了”。近些年来,偷拍行为在中国乃至全球的泛滥,是有其根本原因的。帝国主义是垄断的、寄生的、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当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社会的基本矛盾空前尖锐,生产停滞,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也彻底反动化。经济上,妇女在社会中愈加难以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而在家庭中则被迫依附于丈夫。经济上的无权和帝国主义的压迫使得妇女在政治上更加陷入无权的处境。在此基础上,性别压迫问题逐渐演化为一项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帝国主义国家为了遏制群众的反抗,采取“分化群众”的策略,极力维护允许社会一半的男性压迫另一半女性的父权制度。这正是政治层面上的原因。当社会上由阶级压迫所决定的性别压迫日趋激烈之后,反映在意识形态层面,便是色情思想日益法西斯化、传播得日益广泛。在当今帝国主义社会,色情思想已成为男性压迫女性的父权制度在思想领域的核心表现,它对各个阶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让资产阶级更加丧心病狂地反动;让小资产阶级更加道德沦丧;让无产阶级中部分成员受到严重腐蚀,趋于保守和落后。被色情思想影响的人,不论自觉与否,都在从事着压迫女性的勾当。于是,在这个过程中,便产生了一批法西斯男权分子。他们依仗着父权制下的不平等地位,为满足自己龌龊的欲望,公然对妇女横施暴力。这便构成了男性压迫女性的完整社会图景。这样的图景,就如同鲁迅《狂人日记》中所揭示的“吃人”的儒教社会一样,反映的是一个“吃女人”的父权社会。
偷拍行为,正是这样一个社会的产物。所谓偷拍,就是一些深受色情思想影响的男性,依仗父权制下的男女不平等,对女性施加的恶毒性别压迫行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暴力,对妇女构成了持续性的羞辱和精神折磨!比如BBC曾曝光暗中运营日本偷拍色情网站的汤卓然一伙;又如韩国近年来利用Deepfake技术,将妇女伪造为“荡 妇”的法西斯男权分子;再如地铁、厕所等地偷拍并上传色情网站的淫虫们;还有前不久被揭发的“影子不会说谎”所揭露的从事偷拍的民宿老板。种种血淋淋的现实,难道还不能反映出妇女在社会中的真实地位吗?难道还不能说明,偷拍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犯罪行为吗?
然而,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和其背后的父权制,中修政府采取的态度是怎样的?他们不仅不主动查处,反而在各个层面上进行掩盖和包庇。一方面,中修政府在实际上对这些犯罪采取保护态度。他们不仅故意不立专门法律,而且在实际的司法和行政处理中,始终“轻轻放下”。根据杭州市公安局公开的资料显示,在2023年该局公布的21条行政处罚结果中,有16条涉及地铁站内的猥亵或侵犯隐私行为。处罚结果又如何呢?例如:姚某在地铁扶梯位置,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被处以罚款500元;陈某在地铁车厢里用手触摸女生身体、用下体贴蹭女生臀部,被拘留12日;章某连续3天在地铁上猥亵女性乘客,被拘留13日。这些处理结果,正是中修政府所谓“性别平等”的真实写照!与韩国、日本的相关立法一对比,谁还敢厚颜无耻地打出“性别平等”的招牌?不仅如此,凡是威胁到父权制的事物,中修政府都会全力打压;而那些大肆传播色情思想的内容却安然无恙。例如,曝光民宿偷拍的“影子不会说谎”被以荒谬罪名紧急逮捕,而开设偷拍色情网站的汤卓然至今未被缉拿。大街、厕所、酒店中色情广告横飞;平台、群聊中色情消息泛滥,色情网站举报无门,妇女的生存空间被一步步压缩。而另一方面,中修政府还在妇女奋起反抗时,有意制造一些“误会男子偷拍”的反转剧情,搅浑舆论水,为法西斯男权分子提供攻击平台,让妇女更加不敢站出来揭露真相。2023年中旬,正值妇女反偷拍运动发展之际,中修政府就间隔不到一周连发所谓“诬陷偷拍”事件——6.7广州地铁事件和6.11成都“误会偷拍”事件,并借此在微博封禁212个账号。而这些真正反抗性别暴力的妇女所遭受的偷拍、猥亵案件,却从未获得如此大规模的官方传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从这些事实和依据来看,已经非常清楚:中修政府根本不打击偷拍性犯罪,甚至可以更加明确地说,它压根不打击任何性犯罪。然而,对于如此下贱、龌龊的罪行,人民群众始终是坚决反对的。仅在评论区,就有许多用户对该男子的行为进行声讨,还有一些人讲述自己遇到偷拍的经历,称遇到有人偷拍并将视频发到业主群后,自己直接上前怒斥对方,使其不敢吱声;也有揭露偷拍产业链的人,呼吁女性要勇敢站出来反抗。在中修社会,针对偷拍行为的抗议和取得的成果,完全是群众自己争取来的;真正推动每一次事件曝光的,是群众自己,是学生、女工、母亲,是站出来斗争的广大工农大众。平台不作为,群众就检举;警察沉默,群众就发声;法律失灵,群众就抗议。如今所能看到的所谓“处理结果”,根本不是中修政府的恩赐,而只是迫于群众斗争压力所作出的微小妥协。
由此可见,中修作为性别压迫的总支持者,不仅不打击偷拍性犯罪,更不打击任何性犯罪,反而长期在背后包庇、保护性犯罪团伙,操纵舆论打压群众,甚至动用国家暴力机器镇压维权行动。事实已经充分说明:不推翻中修的反动统治,性犯罪就永远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在彻底推翻旧制度之前,我们必须坚决支持群众的正当斗争,推动出台专门打击偷拍的法律,修改落后的性犯罪条文,全面提升打击力度。我们的每一次斗争,都必须推动整个运动向着总目标前进,而不能让其被中修政府引导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陷阱中。组织起来,奋起反抗!只有推翻中修,广大妇女才能真正站起来,冲破笼罩在头顶上的那片暗无天日的阴霾,赢得彻底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