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说:“过去一切革命都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而这个机器是必须打碎,必须摧毁的。”
而社会主义国家的常备军既有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的作用,但也有旧的社会分工的残余,因此并不应该无限制地扩充,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对阶级敌人的专政应该依靠广大劳动人民,把对破坏分子交给劳动人民来审判监管,提高劳动人民的阶级觉悟,使他们能够自觉地为维护无产阶级专政而行动起来。如果依靠加强常备军来镇压阶级敌人,那么阶级敌人也会有机会把庞大的军队掌握在自己手里,形成一个个大军头,反而是破坏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稳固性。而法律既可以用来镇压阶级敌人,但也有被阶级敌人拿来镇压革命派的风险;法律也有保护小生产的部分,但是这实际上就是在容许私有制的存在,因此法律条文的不断增加也会使得党内外资产阶级抓住机会为他们自己服务,维护他们的利益。
因此归根结底,无产阶级专政最重要的就是依靠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把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而不是依靠设立各种法律和扩充常备军来达到强化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毕竟一切路线政策都是要靠人来执行的。
常备军和警察在过去的资产阶级国家特别是帝国主义国家里是对内镇压,对外侵略的,那么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讲,对内部阶级敌人的镇压肯定不宜同资产阶级血腥镇压无产阶级那样用常备军,同意贴主说的“如果依靠加强常备军来镇压阶级敌人,那么阶级敌人也会有机会把庞大的军队掌握在自己手里,形成一个个大军头,反而是破坏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稳固性”。对外社会主义国家也不需要侵略,对于可能的帝国主义入侵也是早做打算,备战备荒,平时训练的民兵在战时就可以组织起来。
阶级专政和有限的军队数量不是矛盾的。常备军只是执行专政的工具之一,而不是唯一。不过社会主义中国时期倒是有常备军规模逐渐增加的态势。在人员规模最大的时候有600多万人。
不过这个帖子讲了常备军的问题,没有讲法律的问题。
社会主义下常备军是一分为二的,既有作为直接的人民武装的共产主义因素,又带有旧社会旧分工的痕迹,如不警惕就有可能变为走资派军阀的私兵,因此需要通过军民结合,军队参与生产,参与帮助人民来改造自己。当然,根本上的方法就是彻底武装人民,用民兵取代常备军。扩充常备军归根到底还是旧国家机器的专政方式,它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增加军头的力量。
在76年之前,一贯的政策是人民要组织武装,常备军要搞生产,群众要拥护解放军,解放军要“支左、支工、支农”。“中国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支战斗队,同时又是工作队,又是生产队。”
法律也是一样的情况,增加法律条文只是给了资产阶级更多投机取巧的空间,因为资本主义社会设立繁琐的法律条文正是为了让各种法律之间相互矛盾,并按照自己的需要找出一个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那项法律。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是按资产阶级的利益需要任意曲解,片面摘取的,所以它才需要变得无比繁琐。这归根到底是因为资产阶级脱离人民,它不可能依靠人民来维护法律,而只能依靠少数人实行暴力来维护法律,所以只能加强法律上的管卡压来镇压人民。社会主义则不然,社会主义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维护法律主要不是依靠少数人的专政机构,而是依靠群众的自觉参与。因此不需要有那么多的法律条文,大多数情况只需由人民群众将反革命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列宁的说法,社会主义国家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毛主席也是这么认为的,觉得“和资本主义没多大差别”,所以林彪一类人如果上台,要搞资本主义很容易。无产阶级的国家其实也得一分为二,有两面性。一方面它是带有共产主义的因素,就是说它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已经具有了社会的性质,国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真正服务于全社会的行政管理组织。但是另一方面来说,国家毕竟是私有制的产物,它的存在就说明还有敌对阶级存在,就是说阶级和阶级斗争还存在,就是说私有制也还存在,因此在不能立刻消灭阶级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时候,即使是无产阶级的国家也不得不带有资产阶级法权的因素。当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法律的时候,可以剥夺大资本的生产资料并规定这些生产资料收归全民所有,但是它没有也不可能把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给剥夺,相反还要立法来保护小生产者的私有权以及保护之后由小生产者组成的合作社,也就是保护集体所有制。这就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再比如说除了一些法律本身就有保护私有制的因素以外,一些法律本身也是有一个实际运用的问题在里面。比如说社会主义法律规定要镇压反革命,可是谁是反革命却不是一个能够提前判断的事情,在现实中判断出来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无产阶级可以以此来镇压反革命,可是篡夺了一部分权力的走资派也能把好人说成是反革命反过来镇压下去,这是法律本身无能为力的。所以社会主义中国就没有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制定复杂的刑法典,而是让群众在现实的案例中具体分析,自己判断,不用过死的条条框框给限制住。这就是为什么说要砸烂公检法,因为这些东西搞得太繁琐了只会助长资产阶级法权,加强资产阶级的力量。
法律也好,常备军也好,监狱也好,都有一个实际的领导权问题,法律多了可以拿来针对资产阶级,但更多的时候却是变得机械僵化,被拿来钻空子逃脱惩罚,或者拿来专门整无产阶级。常备军多了可以更好地粉碎资产阶级叛乱,但是更多的时候却是被走资派拿来镇压群众。监狱建多了可以关更多的反革命,但同样也可以把更多的造反派也关进去。湖北的陈再道以及之后的刘丰、曾思玉,广西的韦国清,都是利用常备军来镇压造反派的。把造反派送去“学习班”酷刑折磨也成了林彪路线下走资派整人的惯用手段了。同样的,苏联红军单纯扩充武装加强的也是朱可夫之流的力量,单纯加强内务部增加的也是贝利亚之流的力量,而无产阶级反倒因为他们实力的增强更难抵御他们的复辟企图了。斯大林去世后,先是贝利亚企图依靠内务部来搞政变,之后是赫鲁晓夫靠军头朱可夫的支持来镇压莫洛托夫、卡冈诺维奇等人的反抗。苏联变修和文革的历史已经证明如果还是按资产阶级的老一套方式(增加法律条文、扩大常备军、增设监狱等)来实行专政的话,那加强的就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加强走资派反过来专无产阶级的政的能力。只有群众广泛武装起来,反革命尽可能地交由群众民主讨论公开审判,那么走资派才会失去可趁之机。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当然不可能彻底实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常备军等在社会主义时期还将长期存在,不可能直接取消),但是也应当加以限制并逐步以更多地发动群众的方式来取代之。
全部问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内必然不是清一色的无产阶级,而必然是无产阶级和混入其中的各类资产阶级分子共居于国家机关这一统一体内。所以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就不能依靠机械地增加国家机器的量来实现(不然无产阶级可以利用,资产阶级可以且更能够应用,因为这样的旧的专政方式是他们更适应且更熟练的),而只能依靠建立新型的国家机器来解决。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最主要的就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专政里面来,比如法律不要增加条文,但是要多一些类似人民法庭这样的当地自己办的公审法庭,让群众参与审判反革命。常备军不要无限扩大甚至还得裁掉一些(除非是发生战争这样的特殊情况),但是要多办民兵师,把群众都武装起来,这样可以减轻常备军带来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可以削弱军头的力量。监狱不要多建,但是可以把反革命分子交给群众管制监督(那种性质特别恶劣,随时都有可能暴起作乱的除外),让他们就地劳改,这样就可以制衡那些利用手中权力乱捕乱杀造反派的走资派。这样的话,当群众广泛参与进专政活动之后,国家就越来越失去其作为少数人掌握的暴力机构的性质,国家官员的旧分工的痕迹也会越来越淡,到最后国家就会在无产阶级专政发展到最强大的时候消亡,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就会直接转化成人人高度自觉的共产主义社会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应该是要准备抗击苏联,所以扩大了常备军?
这玩意有出处吗
当时要防备可能发生的世界大战,特别是应对苏修在北方的强大威胁,所以要加强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