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的二十一个命题探讨

公孙龙(前320——前250)

关于名家的介绍可以参考《简明中国哲学史》第二章第六节。
在《庄子·杂篇·天下》中,庄周谈到了当时名家的二十一个命题。这些命题看上去是违反人们日常生活的常识的,但是假如能够尝试用辩证法的思维来进行理解,就可以体会到其中名家朴素辨证法的思想。以下是对名家二十一个命题解释的推测。

以下为对名家辩证观点的推测,可供参考。
(1)卵有毛。意思是卵生动物在出生后却能长出毛(如小鸡),说明当动物还在卵里时卵就已经包含了长毛的因素了。
(2)鸡三足。鸡只有两只脚,但是“鸡脚”这个概念却不是和物质的鸡脚等同的,鸡的两只物质的脚加上精神上的“鸡脚”这一概念合起来便是三只脚。
(3)郢有天下。“郢”是当时楚国的都城。天下即世界是无限大的,郢只是天下的一部分,二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然而名家却认为部分与整体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郢虽是有限的部分,但没有它天下就不完整,因此郢本身是包含着无限世界的一部分的因素的。所以郢内部含有天下是正确的,因为它自己就是天下的一部分。
(4)犬可以为羊。这也是探讨概念和其所反映的实际物质之间的关系。人们把羊称为“羊”,但“羊”这个名字如果安到狗身上(如把一只狗命名为“羊”),那么狗虽然还是狗,但是反映它的概念却不是“狗”而是“羊”了。所以这句话前者是指物质的狗,后者是指概念上的羊,是想论证概念反映物质的观点以及概念的内容是可以变化的。
(5)马有卵。名家根据朴素辩证法天才地猜测到了所有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马这样的胎生动物和卵生动物当然也是如此,那么马就和卵生动物存在着同一性,可以相互转化,那么胎生和卵生也可以相互转化,马就一定意义而言也可以说是卵生的。名家或许是对马的胚胎有所观察,猜测出了胎生和卵生的关系。这个观点从科学上讲也是有正确的部分的,因为胎生是从卵生发展而来的,它是继承了卵生这种积极的因素发展而成的,还带有某些卵生的痕迹(如胚胎以及胎膜)。
(6)丁子有尾。丁子是指蛤蟆,名家认为没有尾巴的蛤蟆是从有尾巴的蝌蚪转化而来,因此蛤蟆内部必然包含着让蛤蟆一开始有尾巴的因素,并且之后蛤蟆生出来的蝌蚪也同样有尾巴。虽然名家受限于历史条件还不可能理解何为基因,但这样的猜测却是辩证的观点,是包含着正确的成分的。
(7)火不热。这里的“火”指的是概念上的火,物质的火自然是热的,但是概念却是精神上的东西,它没有“热”这种物质的属性,当然也无所谓热了。
(8)山出口。指一般人们所说的“山口”不是真正的山口,而是人们自己作出的结论。名家认为人们出入山口的通道并不是山自己的口,而只是人们为了方便出行需要定义出来的,山本身在山口处也没有真的破裂出口。真正的山口应当是火山口,山中的地缝,山洞等等。这也是对概念和物质关系的探讨。
(9)轮不蹍地。就是说轮虽然一直在碾地,但是轮子的某个点却不是一直在接触地面的,它在接触地面时就包含了使其离开地面的因素,若非如此轮子的某个点就会一直在接触地面,轮子就无法转动了。这里是批判了形而上学的认为轮子一直在接触地面所以轮子没有发生变化的观点,谈到了运动的绝对性。
(10)目不见。意思是说眼睛这个器官本身没有看见事物的能力,在黑暗中和睡梦中人们都是“有眼无珠”的,可见不是人们的眼睛能看见事物,而是人们的“神”,也就是注意力能看见事物。现代科学已经证明处理眼睛所接受的视觉信息的是大脑,只有大脑能够处理这些信息,眼睛接受的视觉信息才有意义,并且也已经证实即使是眼睛功能损坏的盲人其大脑只要能正常处理视觉信息也可以“看”见东西。这可谓是名家的天才猜测。
(11)指不至,至不绝。“指”即接触,“至不绝”就是说认识没有尽头。意思是说事物的现象不等于事物本身(盲人摸象就是一个反例),更不能说明一个人已经对事物认识完全了,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是没有止境的(比如对物质结构的认识)。这里面是将事物的各种现象(如属性)和其本质区分开来,并且承认人类认识过程的无限性,是一种辩证的观点。
(12)龟长于蛇。意思是说乌龟有不同种类,蛇也有不同种类,虽然蛇一般而言比龟长,但是将乌龟中大的乌龟和蛇中短的蛇相比较,那么龟就比蛇长。如今的古生物学证据已经证实了远古的巨型乌龟的存在,它们当然是远远长于蛇的。这是名家提前古生物学几千年所做出的天才猜测之一。这里探讨的是一般和特殊之间的关系,指出在特殊的条件下矛盾双方是会此消彼长,相互转化的,龟也可以长于蛇。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矩”指尺子,“规”指圆规。这里的意思是直和曲是相互转化的,尺子画不出绝对的方,只是在用无数无限小的曲线来画出一个近似的方。圆规也画不出绝对的圆,只是在用无数无限小的直线来画出一个近似的圆。方形不是纯粹的直,其中有曲的因素,而圆也不是绝对的曲,其中也有直的因素。高等数学中的微积分就证明了这一点,如微分便是将曲线拆解为若干直线,积分便是无数条直线拼出曲线。
(14)凿不围枘。“凿”即榫卯的卯眼,可以看作孔眼。“枘”就是卯头,可以看作是钉子。一般人认为钉子被打入进去那就是钉子被孔眼包围住了,但是名家认为不论多么严密,钉子和孔眼之间都会留有缝隙,所以就这点来说孔眼是不能包围钉子的。这就是说,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联系)是相对的,所以钉子能牢牢插在孔眼里,但绝对地说双方还是存在差异的,钉子和孔眼之间还是有缝隙。也就是说钉子和孔眼之间不是合二为一,没有矛盾,而是存在差异,相互斗争的。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意思是说飞行的鸟其影子是不移动的。名家的意思是影子是由鸟被阳光照射产生的,在飞行的是鸟,影子只是在反映鸟,它本身没有飞行的能力,当然也无所谓运动,它的运动是依附于鸟的运动,对于鸟而言影子自然是不动的。这其中提出了事物在绝对运动的同时具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是一种辩证的观点。
(16)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镞矢之疾”指的是飞行中的箭矢,意思是说飞行中的箭矢是既运动又静止的,其原因就是没有运动那么箭矢就不会在空间上有所变化,没有静止那么箭矢就没有存在的空间,其空间的变化本身也就失去了根据。这是与芝诺的形而上学观点对立的辩证法思想。
(17)狗非犬。与“犬可以为羊”一样,指如果把形容狗的概念从“犬”换成别的什么名词,那么狗就不是“犬”了。前者是物质的狗,后者是概念上的犬。
(18)黄马骊牛三。与“鸡三足”一样,物质的牛和马是两个动物,而加上“黄马骊牛”这个概念便是三。
(19)白狗黑。也是探讨物质和概念的关系,前者是物质上的白狗,后者是概念上的“黑”。
(20)孤驹未尝有母。探讨的是事物的变化,意思是说没有母亲的小马在母亲生下它,还未脱离母亲前是有母亲的,所以不能叫“孤驹”。只有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有母亲变成了没母亲,它才能叫“孤驹”,但是成为孤驹的条件恰恰是要没有母亲!所以这就是反驳那种形而上学的不变论,提出事物的性质会发生变化,性质不同的事物不能一概而论的辩证思想。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就是说一尺长的木杖每天砍掉一半拿走,不管持续多少天都是永远拿不完的,初步猜测到了物质的无限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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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中主要反映了名家身为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当时腐朽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想,主张要名副其实,概念要符合其中的内容,并且概念不能和物质本身混为一谈,以及要看到事物发展变化的一面,事物在其内部早已蕴含了否定其自身的因素,矛盾的两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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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先进了:open_mouth:

白狗黑没有太搞懂,说的有点简略,概念上的“黑”是指?物质上的白狗为什么会有概念上的黑呢

在《山东大学学报》1963年第2期上的《试谈晚周名家的逻辑》这篇论文里,对名家的一些命题有和楼主不一样的解释。
关于“火不热”(第7条),论文认为名家的观点是:只有火本身,而没有人的触觉,是不能形成火热的观念的。“目不见”的命题(第10条)则侧重于强调人们形成认识所需要的另一个条件,不仅要有感知事物的感官,还要有被感知、被认识、被反映的事物本身——只有眼睛,而没有被观察的事物,也是不能产生视觉的。这个命题反映了名家在认识论上的唯物主义反映论观点。
关于“轮不碾地”(第9条),论文认为名家在这个命题上强调的主要还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问题。与“郢有天下”(第3条)相反,它侧重于说明部分与整体不能等同——轮是由毂(车轮中心的部分)和辋辐(辋是车轮周围的一圈框子,辐是链接辋和毂的直条)两部分构成的,既然只有辋辐碾地,那么便不能说轮作为一个整体都是碾地的。
关于“指不至,至不绝”(第11条),论文认为“指”的意思是事物的属性(《简明中国哲学史》也是这样认为的),而至则指具体的物质形态或物质概念。“指不至”,是说某种属性不固定于一种事物,如石头是坚硬和白色的,但不能说坚和白的属性固定于石头这一种事物之上,还有其他事物也是坚硬或白色的。而“至不绝”,是说物质的种种具体形态有生有灭,而物质本身、客观实在的整个物质世界,则是不会绝尽、不会灭绝的。这个命题反映了名家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关于“凿不围枘”(第14条),论文提出名家认为凿只是指孔眼本身,而不包括孔眼周围的木头。当枘即钉子打入孔眼时,这个空间已经为钉子所填满了,所以凿也就不复存在了。
关于“狗非犬”(第17条),论文认为它的道理类似于“白马非马”。“犬,未成豪,狗”,狗是未长成的小犬。所以,说“狗非犬”,即是说“小犬非犬”。这个命题说明了个别不能等同于一般,也说明了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有质的区别。
关于“白狗黑”(第19条),论文认为名家的观点是:无论是说狗白还是狗黑,都是根据狗身上的一部分颜色来称呼狗。如果根据狗的毛色能够说狗白,那么根据狗的目色也能够说狗黑。这个命题似乎有些相对主义的倾向,因为它不是根据事物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来确定事物的性质,进而给事物以一定的恰当的称呼。
試談晚周名家的邏輯_高亨.pdf (2.1 MB)

精神上的鸡脚是什么意思

看了一下红色雅各宾发出的论文,里面有对“鸡三足”进行解释,里面说,名家得出这个判断是区别了整体和部分的概念,认为当数鸡脚时,既有整体的鸡脚这个概念,又有部分的鸡左脚和鸡右脚的概念,因此从概念上数,他们说鸡三足。我觉得这个解释更贴切一些

确实,明白了

相当于换个名字,类似于人可以随便命名,把“白狗”改成“黑狗”,但客观上白狗还是白狗。这个也是名家在名实关系上指出形式反映内容,更改形式并不能改变内容本身

这篇当时写的时候也有参考过,也有看到过别的说法,我讲一下自己的想法。因为名家是以探讨名实关系为主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的流派,所以写的时候我是尽可能按这个方向来推测的,这个是写的时候基本的逻辑。
火不热这一点按公孙龙的指物论里的思想来说,确实是这上面的解释比较合理。
目不见我的看法是从公孙龙子里面的话来看,名家要表达的意思是要说人要有视觉,不仅要有客观的感觉器官眼睛,还要有接收这些视觉信息的意识,因为没有意识的事物比如动物即使有眼睛,看到了东西,但也不能理解它有什么意义,只能凭生物本能行事。所以名家的猜测根据现代科学的具体证明就是真正能看到东西的不是眼睛,而是有能处理视觉信息功能的大脑,意识就是大脑的一种特殊属性,没有大脑的这种功能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就无从谈起。
轮不碾地这个我认为应该也是讲运动的。虽然我一开始也是认同这篇文章的解释,但后面一想如果只是这么解释那其实太过于低级了,变成文字游戏了(如果把轮子直接横着放在地上那就整个轮子都碰到地了,这个比喻就没意义了),没有真正体现出名家的辩证法思想。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更像是城有天下那个命题更加恰当,更有辩证法的味道。这里之所以举出轮子作为例子很可能不是随意的,而是有意用轮子的运动来说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指不至,至不绝这点其实我的理解和论文的理解分歧在于这里讲的是客观的物质和物质的属性,还是主观的人的感觉和人对物质世界的认识过程。不过说到底人的主观认识也只是物质的反映,我和论文讲的本质上都是一回事,只是一个从客观角度说,一个从主观角度来说。不过既然“指”在指物论里是物质属性的意思,那么论文里讲的更具有合理性
凿不谓衲这个我的理解是
狗非犬这个当时写错了,确实是论文里的意思

“鸡脚”这个概念

如果全部横着放其实也就不是碾了,而且这个时候也并非全部的轮子的部分都是接触地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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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经下》里面说:“景不徙,说在改为。” 而“改为”指的是“另制,重造”就是影子不移动,解释是影子只是不断地消失,又重新被制造出来。虽然每次被重新制造出来,影子本身根本没有发生移动,但是无限连续的再造看起来就像移动了。这里看起来也是静止和运动的关系。但是是无限的静止构成了连续的运动。而且还包含相似的现象原因可能不同的道理,一果多因

感觉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说这个说明了不是合二为一,这个矛盾具体是什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