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没有社会主义法权的思考

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而当初我以为不劳动者不得食是独立于按劳分配的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权规范,不过看到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说的“谁不劳动,谁就没有饭吃”,才意识到这也是按劳分配的一种结果,所以说也不是社会主义法权。
禁止投机倒把也是类似的情况,资本主义也可以禁止投机倒把来进行所谓公平竞争,其实和只允许按劳分配 应该也差不多,如果不主动限制的话也还是会因为不同企业间劳动生产率不同,会导致两极分化。所以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会保留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在这个国家中是资产阶级法权和共产主义因素的斗争,而共产主义的实现不是靠强制力的,那么向它的演进也必然不可能通过强制力来做到,所以只能是增长着的共产主义因素战胜衰亡着的资产阶级法权,没有什么社会主义法权一说,一切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原则都是资产阶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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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有社会主义法权这一提法,不是很明白。

我是这样子理解的。资产阶级法权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后,依然残留着的、用法律形式保留下来的形式上平等,但实际上不平等的各种法权和制度。所以资产阶级法权归根结底是资本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残余(毕竟社会主义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的,各方面或多或少都带有旧社会的影子,会受到一些影响)。所以和这个相对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能有什么社会主义法权的。总不能说资本主义都全面复辟了,还保留了某一些社会主义的因素在起作用,这样子就搞成那些老保的庸俗民科说法了。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是自己也学的不够多,可能也有说的不对的地方,不知道其他同志是什么看法。

没理解为什么根据引文可以得出不劳动者不得食依然是资产阶级法权。
根据《唯物辩证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十讲第三部分,法权是“关于法律的起源、实质和作用的理论。它为一定阶级的法律提供理论根据、从理论上证明这个阶级的法律是必要的、合理的和人人应该遵循的。”
“消灭私有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不劳动者不得食、是无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根本前提。依据这种法权思想制定的法律,如我国人民政府所颁布的《土地法大纲》、《惩治反革命条例》,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镇压剥削者、保卫人民利益的重要武器。”

我想的是不劳动者不得食是按劳分配的要求与表现,自然也就是资产阶级法权了

说实话,说什么不劳动者不得食是资产阶级法权完全是荒谬的说法,照这么说共产主义就是寄生有理了是吧。实际上就是拿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去理解才会这么觉得。

为什么突然回复这个贴

之前没看,看到了有感而发回复一下

你是怎么认为不劳动者不得食是按劳分配的表现的?按需分配就不用劳动了?你是不是忘了各尽所能这一条啊。是各尽所能在按劳分配前面,不是倒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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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一个是要不要劳动,一个是劳动后能分配多少东西,一个是质的差别,一个是量的差别

一定要多玩崩铁

你想咋的?

我超,加尔文主义不是政教合一的逆天玩意吗?

烧死进步医学家塞尔维特,就是一个迫害科学家的反动黑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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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加尔文的理解也仅限于哲学小辞典了,塞尔维特被烧死纯粹是因为他反对三位一体。塞尔维特这人放哪都得被烧死,连温和的莫兰顿都支持烧死塞尔维特。而且塞尔维特到日内瓦就是为了把加尔文搞下台,聪明反被聪明误。加尔文还认为火刑太残忍了,建议用砍头方式,没被日内瓦议会采纳。顺便说一下,烧死塞尔维特的决议是日内瓦议会做出的,加尔文只是日内瓦的牧师,是没有权利烧死塞尔维特的

1.烧死塞尔维特不是因为科学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反对三位一体教义。反对这个教义在欧洲哪里都得被烧死。2.塞尔维特被烧死,是日内瓦议会决定的,不是加尔文能决定的。加尔文主张更温和的死刑,被议会否决了。3.任何黑加尔文的人至少都同意加尔文烧死塞尔维特是因为塞尔维特是异端,只有哲学小辞典说是因为塞尔维特是科学家。所以请你不要只捧着哲学小辞典读。4.政教合一?建议你看看《基督教要义》第四卷第二十章,你看看他的政教观究竟是什么。事实上,作为政教分离的先驱者,加尔文不可避免的带有其局限性,但不是你给他的理由。

你对加尔文的理解的来源不会只有《哲学小辞典 外国哲学史》吧,哈哈。不要只看那么东西,宗教改革家的思想,比你想象的要深。

若要反驳我,请拿事实和逻辑反驳我:handshake:

你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