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于2012年经亲戚介绍,与詹某某结婚。直至2018年2月,丈夫詹某某被抓获的消息传来,她才得知此人曾于1999年12月因故意杀人畏罪潜逃。詹某某在通过他人办理了身份信息之后,便和小程骗婚生子。小程和孩子遭此飞来横祸,受尽了别人的冷眼鄙夷。她只能被迫选择给孩子转学,每周骑电动车来回十几公里接送。她的痛苦不仅仅来自于被骗婚本身,还来自于难上加难的离婚。在这桩压迫骗局被揭开后,其更加鲜明地体现出了性别压迫的根源。小程哭诉“我们结婚6年……没想到他在1999年杀过人,改名换姓后骗婚,现在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而我的婚却怎么都离不了!”
从2020年到2024年近5年间,该女子先后提起3次民事诉讼、2次行政诉讼,或因疫情长时间无法开庭,或因监狱方面拒收法律文书,或因诉讼时效超期,她最后只能无奈5次撤回起诉。在一趟趟的奔波中,她的精力、财力都在被消耗。即使今年五月鲁山县检察院已经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撤销结婚登记,民政局也没有撤销其婚姻。民政局回复,称经请示上级业务部门,”结婚时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身份证件,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婚姻登记,故无法通过民政部门撤销其结婚登记。“
但是,这样的事件,真是因为离婚的程序问题吗?在今年十月河南的事件中,河南男子周某在与年长7岁的妻子结婚数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关系,称其隐瞒了精神疾病与做过子宫全切除手术的情况。对此,法院认定:周某妻子对于其自身患有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但其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周某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一审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难道切除子宫、患精神疾病比杀人、伪造身份骗婚的行为更加恶劣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只是换了个性别,离婚的难易程度便是天壤之别呢?因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社会里,私有制度和父系血缘继承制高度结合,男性作为私有制家庭里的主要财产收入来源,也相应地拥有着主导权,对只能沦为家庭奴隶的女性随意摆布。自然,离婚的主动权也是掌握在男性手中。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从家庭到社会,都只对女性存在着全面歧视和压迫。妇女被剥夺了离婚权,即使想逃出生天,也会受到种种限制,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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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附带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