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意见》难掩虚伪假面,一纸空文不过贻笑大方

创作: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协会政治经济学小组

ㅤㅤ近日,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和8类辅证证据。《意见》规定,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ㅤㅤ中修称,该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但,根据该新闻引述的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研究团队的数据显示,1073份涉家暴案件中,仅有29.8%的原告提交了家庭暴力相关证据,其中又有超过半数提交了一份孤证。从证据类型看,占比最大的为家庭暴力相关照片,内容包括伤情照片、家暴现场等,占比33.44%;其次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据,如出警记录、调解书等,占比32.81%;第三项为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据,如门诊报告单、诊断结果等,占比28.44%。在这些案件中。照片、出警记录和医院证明往往有效性不足,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往往因为记叙不清或仅记录“家庭纠纷”,无法对家庭暴力予以认定。云南某地的一名派出所所长2021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他们上一年共接到180多起家暴警情,仅开了6份告诫书。

ㅤㅤ中修出台的《意见》从开头便足见其荒谬之处,“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从现实情况看,有哪一个加害人会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进行了家暴行为呢?而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后,受害人需要提供的8类辅证里,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投诉及反映,此三类均已被研究证明往往因为记述不清,不予认定。律师李莹提到,涉家暴案件中受害人举证情况非常不乐观。对受害人来讲,收集证据不仅需要是真实的、合法取得的,还必须与家庭暴力有关联。在很多案件中,受害人还要证明自己受到的伤害符合反复、长期的特点。“很多受害人只是到了忍受不了的时候,才会去搜集证据,过往的记录很多没有了。”李莹介绍,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受害人和加害人的法律意识都在提高,“很多当事人说,对方要打人的时候就直接把手机收掉,不让她录音录像”。如此一来,“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也常常成为难以采集的证据。8项证据里便3/4都成为了一纸空文。

ㅤㅤ可见,这样一条新法律的出台,并不能改变妇女遭遇家暴受到压迫的痛苦现状。在出台这一法律后,中修还要在新闻中对反抗的妇女进行反攻倒算,称家暴有其特殊性,并在采访中让民警诉苦说,不少当事人当时很气愤,最后在七大姑八大姨的劝说下,抑或是自己气消了以后,反而投诉公安机关严办了自己的亲属。为维护统治阶级秩序的鹰犬反而成为了被蛇反咬一口的农夫,受尽压迫迫不得已求助的受害者却成了无理取闹倒打一耙的泼妇。好像警察自己都成了有心无力的正义使者,迫于无奈地选择了“口头批评教育”。但就中修官方自己的统计便足以打他们自己的脸,湖北省监利市公安局在家暴案件的相关实证分析中发现,口头处置的家暴复发率比书面处置高6倍多。中修将“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挂在嘴边,却在行动上为反家暴处处设限。然而仅仅只是这样的一纸空文都足以让许多法西斯男权主义者跳脚,称家暴案件中法律往往只保护女人不保护男人,可站在压迫者地位的他们,哪曾听过受害妇女的深夜啼哭,哪次不是在“一家之主”的地位上颐指气使,对着自己的家庭奴隶挑三拣四呢?他们哪曾有一次是站在受压迫者的地位上,在被殴打后只能把眼泪咽进肚子里呢?这一《意见》的出台正说明了资产阶级虚伪的法律根本不可能保护受压迫妇女,仅仅是装点门面,都会受到父权制的重重压力。“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在认识到中修的虚伪面目后,无数受压迫的女性迟早将更奋然而前行。

感觉这句话读起来有点不通顺。

我寻思这法案里也妹说只保护女人啊,男权没活硬整实属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