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上午9时进行刑事部分,下午3时进行民事部分。庭审持续约4小时,下午1时许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记者从男方母亲处获悉,该刑事案件将择期宣判。3月25日下午,男方父亲发长文,自称“详述背后的真相与煎熬:对无罪及胜诉始终抱有信心”。在该微博长文中,男方父亲称“事发后在与女方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也是诚意满满。”“5月3日,女方大哥来沟通,提出尽快在房本上加名,经过一番协商,5月4日,我家人还需要在公安局签下保证书,承诺在5月5日12点之前领证,男女方领证后就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5月5日上午11点,我们来到民政局,可女方却突然离开,随后我儿子就被警方通知自动到案、刑拘。”
在这篇长文中,男方父亲使用了春秋笔法,只说“我儿子说,他们是在自愿的情况下有了亲密接触,绝非强奸”、“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检出双方DNA型及席某某精斑的床单、监控等物证已证实:女方坚决拒绝了婚前性行为,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求救,甚至已经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在进行过这些行为后,她仍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遭到了强奸。长文中“女方在婚介所还有另外至少两次相亲记录,这其中是否有隐情?我们恳请法院能够深入调查。”、男方父亲“发现里面漏洞百出,女方和证人的言辞也有诸多不合理之处”等言论都明显将脏水泼向受害者,明里暗里指责女方欺骗他们。但同时,他们又对于“漏洞百出”的“不合理之处”拿不出任何实证。
从另一篇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男方父母所谓的“不合理之处”到底是些什么样的证据,背后又有怎么样的用心。于3月24日,大河报《看见》记者实地走访了案发现场。在房间内,男方母亲指着袜子和发卡等物品,向相关记者称系女方遗留,其中一件黑色物品是女方留下的文胸。男方母亲此前提供的《刑事上诉状》提到,“在订婚前,男女双方3个月的交往期间,两人感情深厚甜蜜,曾有亲嘴、搂抱、触摸等亲密行为,称婚房内目前仍保留不少女方的个人衣物,比如文胸、袜子,还有发卡等”,以证明女方在案发前经常与席某某在涉案房屋内休息生活,两人具备实施亲密举动的时间、空间条件。然而,被指为文胸,用以证明女方早已和男方举止亲密,并非不同意婚前性行为的黑色物品,实际上是一副眼罩。男方母亲身为女性,不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文胸。不管是男方父亲文字中对女方的指责,还是男方母亲歪曲事实的污蔑,都证明了,他们只是想要将脏水泼到女方身上,指责当初的强奸案不是他儿子的犯罪行为,而是女方对借此他们进行敲诈。女方的家里人当初要求的补齐彩礼和在房产证上添上女方名字,也都成为了他们污蔑的依据。然而,当初提出这些要求的是女方的哥哥和家长,他们不是强奸行为的受害者,而是出卖女儿的得利者。实际上,他们正是和男方家属站在一边的,一个卖,一个买,蛇鼠一窝。而其中最可怜的,莫过于被家人出卖,遭受强奸,还要被泼上一盆脏水的受害者女性了。
相关微博文章:Sina Visitor System
Sina Visitor System
相关新闻报道:夸克日报
夸克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