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就是虐人——潘宏事件分析

潘宏的问题不在于方法论的问题,而是指导“驯狗”的思想根本是错误的。因为潘宏为了搞噱头,吃流量,就不会用科学的驯狗方法去对待狗,所以就不存在去掉“虐待”,整个方法论就变合理了。因为整个过程是处于虐待的目的,进行虐待的实践,去掉了虐待就什么都不存在了。
至于对待恶犬。本质上,把狗培养成什么样也是一种社会问题。人培养出那种恶性的伤人猎犬应该也是资本主义下特有的一种现象,之前论坛里有新闻就提到资产阶级的恶行犬伤人的事情。对于这种犬,我觉得根本没有什么训练的必要,直接无害化处理就好了。
而对于野外存在的一些恶性犬,这些犬类在脱离了人类的驯化以后向着他们的祖先——狼,不断地退化。这种也没有什么训练的必要,完全也可以无害化处理。

其实所谓的超雄是否真的有“暴力倾向”也是没有任何的研究基础的。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说,低级运动是高级运动的基础,高级运动支配了低级运动。目前已知的运动大致有五类: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人的生物机能是人的社会运动的基础,但是社会运动意义上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下,人的本质就是人的阶级性。因此,一个人带有什么样的世界观是由他所处的阶级地位和实践所决定的,而不是基因是怎么样的。资产阶级之所以散播这样的论调,在认识论上因为是自发运动的个人是不明白自己进行的实践会产生什么样结果的,也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力量支配了社会运动;在阶级上是资产阶级为了转移斗争实现,一些人犯罪是因为这个人“生来就坏”,从而取消到犯罪的社会基础。不同阶级的人的犯罪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失业的无产阶级,为了继续生活下去不得不铤而走险;而一些小资产阶级右翼,比如说徐加金,从事犯罪完全是为了发泄自己压迫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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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可怕啊,我只能感受到痛苦。无论以前还是现在,这种血腥甚至肢解的东西我都是立刻划走屏蔽。我的压迫思想不至于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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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反过来讲,如果超雄是天生坏种,那超雌难道因为多一个x染色体所以就是天生的圣人吗?何况资产阶级女权这一套完全是从法西斯男权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里面搬运过来的,因为正是法西斯男权先大肆叫嚣什么男性支配女性是因为男性天生在体力、智力等方面优越于女性,胡说什么女性天生只适合从事家务,只适合相夫教子,说什么女性“感情用事”、“头发长见识短”,“采集思维”云云。资产阶级女权贬低超雄群体的话术不是和这帮法西斯男权如出一辙吗?更加宽泛地讲,这不就是孔孟之道的所谓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翻版吗?孔老二污蔑小人天生愚钝,美国奴隶主辱骂黑奴是“大猩猩”,污蔑他们天生在智力上有“缺陷”,甚至直到近几十年还有一个臭名昭著的诺贝尔奖得主口出狂言,声称黑人天生智商低云云。按这一套逻辑讲,那岂不是和希特勒的雅利安人人种优越论搞到一块了吗?这样一说,资产阶级女权还有什么立场去反对法西斯男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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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我也想问一个自己之前一直不太懂的问题。之前看过资产阶级反动的“优生优育”论的相关批判,就比如说美国白人种族主义者就搞社会达尔文主义,胡说黑人是劣等人种,要优生优育必须要给黑人绝育。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做法无疑是极端反动的,但是我也想到社会上有这样一类言论,就是说一对夫妇要生育子女,妻子怀孕期间查出孩子有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就比如说有什么唐氏综合症,然后可能就会把孩子打掉,也有很多人说,这种就是“优生优育”,不让孩子生下来过得这么痛苦。该怎么看待这种所谓的“优生优育”,虽然我也知道这种先天有疾病的、并不是工贵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人,他们痛苦的根本原因还是整个资本主义制度

谢谢大家,我看待问题确实是太超阶级了。你们真的特别特别好 :laug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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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完误发了?

没事。以后有想法有问题也可以多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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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打完误发了,刚刚紧急编辑了

暨和不要怕说错话,思想未经改造,说错话是很正常的。多发表意见,错了还能被指出,答疑解惑,增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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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怕犯错。认识到错误才好之后改正、进步啊。错误是进步的垫脚石,可别把它当成绊脚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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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此前没有毛主席领导的革命,现如今中国的妇女们的处境可能和印度的妇女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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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优生优育是完全不同的吧
我也想知道后面这一种该如何对待,生理缺陷明显甚至注定被病痛折磨一生的小孩,打掉到底是尊重生命还是不愿承担后果的剥夺。

这两种优生优育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基于种族主义,称白人是“优”,黑人是“劣”,鄙视黑人。而后者社会主义中国就提倡优生,这也正是为了妇女和儿童的幸福。

这个也是看目的吧,看目的是为了自己和孩子未来的发展(无产阶级立场),还是觉得孩子作为投机工具不够优质(资产阶级的自私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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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了!

  所谓的“优生学”其理论基础是种族主义思想,是毫无科学依据的。至于人们不愿意生下有先天缺陷的孩子,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它的根据并不是人们头脑里的种族主义偏见,而是客观的科学理论。没有任何一种科学说过黑人比白人天生劣等,但是科学确实表明天生残疾的小孩将会在生活上遭受比同龄人更大的痛苦,即使他在社会上没有遭到歧视,但在生理上也无疑是更加悲惨的。如果人们已经可以提前预知结果是这样的话,那为什么非要亲手创造悲剧呢?

  至于什么“谋杀婴儿”之类耸人听闻的资产阶级道德诘难,只能说这完全是一种诡辩,因为人本来就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一个人的出身最开始就是由其父母决定的,做父母的一开始就有决定自己子女出身的权利和义务(事实上,很难说这是权利还是义务,因为一方面父母有权决定让自己的子女出生在自己家里,受自己这样的父母的抚养,但另一方面他们既然如此决定了也就有义务让子女获得妥当的抚养),因此就连是否生育子女本身这一点夫妻都应当享有相应的选择权。何况子女在未出生前,都不能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他们没有社会关系,没有实践和认识的能力。人的认识要从人在生理上发育健全,有正常的实践和认识的能力开始。所以除非是已经将孩子生下来,需要对一个独立的人负起抚养的责任,否则夫妻是应当母亲孕中的孩子有完全的处置权的。人终归是要对自己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负责的,当子女自己不能决定自己的生活时,那么负责抚养他们的父母就要为此负责,这本就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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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简评引起了继续“革命”社中红花烂漫先生的点评。针对此,我的回应发表在自由讨论板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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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网上有揭露贴证明潘宏及其追随者就是喜欢暴力虐待的一帮人。而且,在此之前潘宏就有故意伤害的、打人的案例,以下为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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